马来西亚特别提及促进投资的对象,建立会议厅的对象应用于促销
马来西亚特别提及促进投资
建立会议厅的对象应旨在促进,保护和促进影响马来西亚印度社区贸易和行业的所有利益。为了促进这些物体,应授权会议厅:
- 与马来西亚政府,马来西亚的州政府和公共机构合作,以促进马来西亚的经济发展和繁荣,尤其是指促进投资,贸易以及印度商业利益和商人的晋升;
- 促进和促进马来西亚以及马来西亚和国外之间的商业和工业以及从事此类商业和工业的人们的利益;
- 收集,整理和传播与商业和行业有关的统计和其他信息;
- 促进和建设性地评论影响商业和行业的其他措施。
- 在相关成员的事先许可下,调整会议厅成员之间的争议;
- 在会议厅成员与/或其他愿意或同意遵守会议厅的判决和决定之间的商业交易引起的纠纷中进行仲裁;
- 出售,改进,管理,开发,交换。租赁,抵押,处置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会议厅财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 提供房地产,仲裁,债权人会议,公司会议或其他类似事项的设施;
- 与其他世界各地的商会以及其他商业,公共和私人机构进行交流,并促进促进贸易的措施;
- 建造出于房间的目的而获得的任何房屋,出于商会的目的,并在此类总理上更改,添加或卸下任何建筑物;
- 以这种条款,以这种方式和诸如会议厅的证券确定的方式借入或筹集为会议厅目的所需的任何款项;
- 订阅,成为与任何合法协会的成员或合作的成员,无论是否完全或不完全是与商会的对象相似的对象;
- 建立和支持或协助建立和支持协会,机构,资金或信托基金,旨在使会议厅的员工或前雇员,这些人的受抚养人或联系的前任雇员,授予养老金或津贴,授予保险或保证任何公众或有用的对象或有用的对象或有用的对象或有用的对象。